游錫堃政治獻金超額挨罰66萬元 這2人受贈最多

游錫堃2018年超額政治獻金被罰66萬元,捐贈對象大多是民進黨正國會的子弟兵。翻攝游錫堃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立法院長游錫堃2018年超額捐贈政治獻金,被監察院罰款66萬元。根據監察院公開資料,游錫堃當年共捐贈25人,多是正國會的子弟兵,其中參選台中市長的林佳龍、基隆市長林右昌各獲10萬元,不同縣市議員參選人也收到3至5萬元不等的捐款。

《政治獻金法》規定,對於不同擬參選人捐贈政治獻金的總額上限為30萬元,而游錫堃捐總共捐了25個人,總額96萬元,超額66萬元,因此裁處罰鍰66萬元,身為民進黨正國會精神領袖的游錫堃,捐贈對象也大多是正國會的子弟兵。

根據監院資訊,游錫堃捐款分為4種價碼,縣市首長等級捐10萬元,分別有2018年參選台中市長的林佳龍、參選基隆市長的林右昌及參選花蓮縣長的劉曉玫。

5萬元捐獻對象包括宜蘭縣議員參選人陳福山、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周柏雅、陳怡君。捐3萬元的對象包括宜蘭市長參選人江聰淵及宜蘭縣議員參選人劉添梧、謝燦輝;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林俐玲、彭俊豪;高雄市議員參選人陳致中、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林世宗及新北市議員參選人林秀惠、林銘仁、許昭興、陳科名、陳啟能、彭佳芸等。

游錫堃捐2萬元的對象包括屏東縣枋寮鄉鄉長參選人陳亞麟、彰化縣議員參選人楊妙月、桃園市議員參選人王淑惠、新北市議員參選人李坤城及宜蘭縣議員參選人吳福田、陳俊宇等人。

監委趙永清今天指出,政治獻金法上路18年,累計裁罰3億多元,很多人因不知情而觸法,最多的是「捐贈超過限額」,共開罰8454萬餘元;年底九合一選舉,從4月25日起可開設政治獻金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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