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前董座蔡友才收受不當利益 今遭檢方起訴

兆豐銀行前董事長蔡友才(紅框者)因收受不當利益遭檢方起訴。翻攝畫面

(菱傳媒/綜合報導)前兆豐金董座蔡友才涉2011年間與前101總座陳世明,搭乘台灣海陸運輸(TMT)集團負責人蘇信吉的私人飛機,飛往馬來西亞打小白球,不久後TMT爆發對兆豐銀的近1億美元呆帳。台北地檢署認為,TMT為兆豐銀貸款客戶,依《銀行法》收受不當利益罪嫌起訴蔡友才與陳世明。

起訴指出,台灣海陸運輸公司(TMT)蘇姓負責人設立多家公司,經營船務代理、船舶運送等業務,自2010年2月起陸續以集團名下境外公司名義向兆豐銀行貸款,截至2013年6月共貸1億2240萬美元,卻有9666萬美元遭轉列為呆帳。此外,蔡友才2010年7月擔任兆豐銀董事長後,出現TMT無擔保卻獲核貸的情形。

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蔡友才、陳世明2011年10月分別擔任兆豐銀董事長、兆豐銀敦南分行經理,以實地訪查TMT集團在馬來西亞設立特殊鑽油平台的海上油礦開採計畫預定地為由,接受TMT蘇姓負責人招待。起訴書上也意外揭露,原來當時一同出國爽玩的,還有曾任財務部常次的財經幫大老林宗勇。

檢方也提到,2011年10月8日,蘇姓負責人招待蔡友才等人的海外行程表與出席名單,同行的一票高層攜家帶眷,陳世明還帶自己的未成年姪女一起去,卻沒有一名業務承辦員陪同,之後開採油場的計畫更不了了之,顯然非公務行程。
蔡友才到案後向檢方辯稱,旅行和授信呆帳無關,是為TMT集團新提案的開採「海上油礦」,才有這次的馬來西亞「公務行程」,也因探勘現場地點進不去,才會搭乘私人飛機,來近距離鳥瞰現場,至於打高爾夫只是「順便」。

但林宗勇向檢察官證稱,是搭蘇信吉的私人飛機探查,開採「天然氣」地點的公務行程,卻與蔡友才所說的地點、原因有出入;檢方也查出,飛機航線須事前申請,還有飛行高度限制,在飛機上探查生態,顯然與事實有出入。

檢方認為,《銀行法》規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存戶、借款人或其他顧客收受佣金、酬金或其他不當利益,今天依《銀行法》收受不當利益罪嫌起訴蔡友才與陳世明。

另一方面,蔡友才另被控利用公司資源設立鑒機公司,藉核貸潤泰集團收受服務費新台幣2.25億元洗錢到海外隱匿,涉嫌違反金控法、刑法背信、洗錢等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僅認定蔡友才犯偽造文書罪,判刑9月,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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