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向市府!顏清標任鎮瀾宮董座資格爭議 民政局長喊冤「沒包庇」

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左)與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鎮瀾宮組織章程申請資格與程序,初步認為顏清標任董事長符合資格。王乙徹攝

(記者王乙徹/台中報導)立法委員台中第二選區補選過後8天,因捷運設站、社宅土地、顏家違建等爭議持續燒向盧市府,台中市府上周兩度臨時通知召開記者會說明,今天再由民政局解釋顏清標擔任鎮瀾宮董事長的資格問題,初步認為組織章程沒有限制董監事戶籍地,但宮廟內部事務無法公開,信徒代表可以依法申請調閱組織章程,若認為有違法可提起選舉無效的民事訴訟,民政局無法認定,局長吳世瑋還說:「你們說我包庇顏清標,我覺得很冤枉啊。」

立委中二選區補選過後,針對顏家的土地爭議綠營持續追蹤,抨擊台中市府護航,上周二市府由新聞局、交通局與地政局針對捷運設站、社宅土地等問題說明,周四再由地政局說明顏家違建處理情況,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將強制拆除。

顏清標9日補選投票日當天並未現身投票,外界一度以為是他身體尚未復原不便投票,後來才發現,鎮瀾宮今年5月將改選董監事,顏去年將戶籍遷至大甲區,因此並沒有投票資格。

大甲居民易錦隆選11日公開質疑,顏清標在去年以前,戶籍及住家都在沙鹿,從未在鎮瀾宮「大甲五十三庄」定居過,卻當了20多年的董事長,明顯違反組織章程,因此向台中市政府民政局檢舉顏清標的鎮瀾宮董事長當選無效。

吳世瑋當時向外界說明:「會請相關人員協助介入,瞭解廟方的組織章程,並轉交鎮瀾宮追查,未來信徒之間有爭議,也會請廟方透過訴訟方式解決。」主管機關卻不清楚董事長選舉是否合乎規定,再度引發外界質疑,還扯出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致電台中市府,要求提供鎮瀾宮組織章程卻被拒絕的風波。

吳世瑋強調:「從未接到陳次長的電話,若內政部正式行文一定會提供。」對於顏清標戶籍與組織章程是否規定必須住在大甲、外埔、大安、后里(大甲五十三庄),他透露「章程並沒有明確規範」,還自爆好幾個董監事都不是住在該區域,且4年前改選後市府已經通過備查,初步看起來顏清標的董事長資格沒有問題。

對於易錦隆提出檢舉,吳世瑋指出,若任何人對於鎮瀾宮董監事會組成有疑義,必須是由目前116位信徒代表先向廟方申請調閱組織章程,若廟方不願提供,民政局才會提供,但易並非信徒代表, 若信徒代表真的有疑慮也只能透過民事提起當選無效的訴訟,民政局無法認定、更無法下命令撤銷資格,他還說:「你們說我包庇顏清標,我覺得很冤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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