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專訪/石木欽案審判長吳景源審案41年 退休前夕審到自己人「歸零不看」

吳景源宣判完後笑稱,終於可以放鬆心情好好睡一覺。賴心瑩攝

(記者賴心瑩/台北報導)富商翁茂鍾案長期透過司法高層石木欽與法界交好,多次和石討論自身官司,此案遭揭發後引爆司法大地震,懲戒法院24日適用舊《法官法》,對石木欽做最嚴厲的罰俸處分。開庭期間,審判長吳景源屢遭質疑偏頗前長官石木欽,甚至有人批他介入監察權。吳景源在宣判後接受《菱傳媒》專訪,他強調41年的審判生涯,收到任何案件就是一心「歸零」,從不看當事人身分。

本月初石木欽案開言詞辯論庭時,司法院派出人事處長陳美彤以關係機關代表人身分出庭,陳美彤當時表示,希望透過本案判決讓外界看到司法的自省與負責,吳景源立即質疑「要要做出有罪判決才算嗎?」甚至追問確認「這不是在下指導棋的意思喔?」逼得陳美彤忙著解釋,司法是尊重判決並非下指導棋。

當時外界看吳景源的開庭態度,總形容他像刺蝟,甚至質疑他會輕輕放過石木欽,結果卻出乎外界想像。事實上,石木欽懲戒案是吳景源擔任法官41年來的畢業作,此案宣判後,吳景源即將脫下法袍屆齡退休。

吳景源說:「這41年來他每收到新案就將心態歸零,大家以為石木欽是我的老同事,但對我而言他就是一個當事人而已。」吳先前總愛跟其他法官分享自己審判原則,「案子來了就是要面對,情緒性抗拒沒有用,最終還是得做出判決,反正做就對了」,就像2004年總統大選後,吳景源審理連戰宋楚瑜提出當選無效訴訟時的態度一樣。

吳景源說,當初石木欽案爆發彈劾爭議時,他心裡就猜到「75%是我當審判長」,因為懲戒法院只有4個審判庭,我負責兩庭法官的審判長,另一個洪佳濱審判長也被石案掃到,而洪的代理人是我,一旦他迴避後,他的庭員若抽中此案,代理審判長還是我,「所以不管怎麼抽籤,我當審判長的機會就是75%」。

不過後來洪佳濱提早退休,新的審判長已補上,因此吳景源的中籤率剩50%,而且實際上抽到受命法官其實還是吳景源的庭員,似乎命中注定案子會落到吳身上。

據了解,辯論終結當天,合議庭成員從下午2點一路開庭到晚間7點才宣告辯論終結,3名法官與2名參審員當晚直接評議,討論石木欽的懲處結果,5人挑燈夜戰到晚上9點多,花了近3小時才做出最後「予以懲戒」結果。

合議庭決定,將翁筆記本裡上百次餐敘紀錄中,以有無記載「討論百利案」字樣,作為石木欽有無違規餐敘標準;至於石木欽家人買進翁茂鍾的聯亞、怡安股票部分,同樣認定有違規,是否懲處則依時效而定。

由於舊法懲戒時效為10年,製作判決書時的最大工程就是釐清時效問題。翁茂鍾27本筆記本是從1997年開始寫起,多年來累積的筆記本資料要逐一勾稽比對,確認每一件有無超過懲戒時效,主筆法官花了3個多禮拜才整理出判決書初稿,直到宣判前幾天才整理完,交給合議庭其他成員表示意見。

石木欽案是吳景源法官生涯最後一役,功過留給司法圈評判。吳景源說,不管外界如何評價他,他已無所謂,因為他早已習慣司法審判結果,總會有一方不服氣,不可能人人都滿意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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