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隆變電所爆炸釀30萬戶停電 每戶最多賠償1元

北市萬隆變電所昨天故障起火,雙北30萬戶因此停電。翻攝「文山大小事」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台北萬隆一次變電所 5 號組變壓器故障起火,造成下游二次變電所跟著跳電,導致雙北30萬5418戶停電。台電表示這次停電是設備故障,不會採「專案賠償」而是依「營業規章」按停電時間扣減電費,預估停電戶最多只能領到1元的賠償金。經濟部長王美花今(13日)指出,過往台電賠償都按照營業規章,針對這次個案賠償會看過往案例綜合考量,交由台電去評估。

位於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5段的萬隆變電所,昨天上午9時42分傳出爆炸起火,沒多久新北市中和區一座特高壓電塔也因萬隆變電所事故導致電纜起火,導致台北木柵、新北新店30多萬用戶停電。

對於這場事故,台電解釋是台北一次變電所發生設備故障起火,導致161kV系統及69kV供電系統出狀況。台電總經理鍾炳利表示,一次變電所是161kV轉換為22kV的超高壓變電所,理論上一部機組故障不應該造成30萬戶停電,但因為變壓器高溫造成絕緣油燃燒,濃煙導致匯流排的斷路開關安全措施啟動,連鎖造成69kV跳脫,才會形成一連串跳脫停電事故。

這次停電共有30萬5418戶受影響,台電雖緊急啟用備用電力,不少區域很快就復電,但文山區仍有2241戶直至下午1時07分才恢復。根據台電「營業規章」第39條的規定:高壓以上工業用戶停電10至60分鐘,即按1小時計算;小商家和一般住宅用戶停電1小時以上,則按1日計算,會直接在用戶下月帳單進行扣減。昨天停電最久的木柵地區用戶,依台電「營業規章」停電1小時以上,按1日計算,計算公式為:扣減電費金額=基本電費(或包制電費)×1/30×停電日數。

基本電費目前每戶每月底度為20度,一般住宅用戶非夏月電價,用電120度以下為每度電1.63元,小商家用電120度以下非夏月每度電2.12元,乘以1/30再乘上停電日數1天,一般住宅用戶賠償約1.08元,小商家賠償1.41元,扣減金額會直接在用戶下月帳單扣除。

外界質疑全台600多個一次變電所恐均為「未爆彈」,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台電已針對萬隆變電所進行處理,今天起會針對所有相同設備進行盤查,15號會完成所有檢驗。而如有需改善者,春節前會完成並檢查完畢。至於懲處層級,會等台電所有報告均出爐後再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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