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羈押不到一周就提抗告 高院駁回續關2個月

林秉樞遭羈押禁見2個月,林提抗告遭駁回。中央社

(菱傳媒/綜合報導)林秉樞涉嫌家暴立委高嘉瑜,全案因有滅證、逃亡之虞,新北地院裁定至本月2日起,羈押禁見2個月,林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10日)認為原裁定無誤予以駁回,不得再提。

林秉樞涉嫌家暴高嘉瑜,還拍下逼供片及不雅片,新北地檢署認定林涉及傷害、恐嚇等案,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據、反覆實施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從本月2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與通信。

林秉樞羈押不到一周就受不了獄中生活,向高院提起抗告,稱檢察官已完成蒐證,再無勾串證人或湮滅證據可能,且已受相當教訓,社會人格毀滅,無再犯可能,希望解除羈押禁見。但高等法院指出,林秉樞坦承傷害高嘉瑜,但對事實經過、有無伴隨其他犯行,與卷證仍有諸多歧異,有避重就輕、隱匿事實的想法及舉動。

高院依卷附林秉樞其他案件資料、前案紀錄表等,可知林秉樞自2015年起,常因細故動怒,屢以言詞或動作恐嚇其他案件被害人,顯見理性溝通及控制情緒能力不足,具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傾向,如不予羈押,難以避免再犯。高院認為,新北地院裁定林秉樞羈押禁見,並無目的與手段輕重失衡的情形,也無明顯違反比例原則,於法並無不妥,今天駁回林秉樞抗告,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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